二級單位黨政聯席會議制度
根據中共中央辦公廳印發的《關于堅持和完善普通高等學校黨委領導下的校長負責制的實施意見》〔2014〕55號文件“完善院(系、部)黨政聯席會議制度,集體討論決定重大事項”精神,結合工作實際,制定校區二級單位黨政班子聯席會議制度。黨政聯席會議,由各二級單位黨政班子成員參加,如有需要可請工會主席、分團委書記、教研室主任等參加。
一、會議議事主要內容
(一)討論研究本單位貫徹落實黨的路線、方針、政策和黨委、行政重要決定、決議的具體落實措施。
(二)討論研究本單位發展規劃、重要改革、人才培養等方面的方案與意見。
(三)討論決定“立德樹人”、“三全育人”和大學生就業創業等重要方面的事項。
(四)討論研究本部門年度教學科研等中心工作的計劃、措施、檢查、考核與總結。
(五)討論決定本部門的重要規章制度的制定;重要經費的使用。
(六)討論研究師生員工的思想動態、年度考核評價;研究決定職工福利和師生員工的獎懲。
(七)其他需要黨政聯席會議決定的事項。
(八)黨政聯席會每月召開一次,特殊情況可隨時召開,視會議內容,由院(處)長(主任)或書記主持。
二、議事規則
(一)會議在討論決定問題時,必須堅持民主集中制原則,在與會者充分發表意見的基礎上,由主持人集中大家正確的意見,最后形成決議。
(二)討論決定重大事項前要作充分的醞釀和準備,做好深入細致的調查研究,廣泛征求各方面的意見,集體討論決策。
(三)會議遇到嚴重分歧時,如情況緊急可按少數服從多數,下級服從上級決定;如情況不緊急,可多做溝通,做好調研論證,下次再議。
(四)辦公室主任或秘書要作好會議記錄,存檔備查。
三、議事紀律
(一)在正式會議上,與會成員要集中精力,認真思考,暢所欲言地發表意見;在討論問題時要襟懷坦白,光明磊落,出以公心,一切從工作、事業、大局出發,在闡明自己觀點的同時,虛心聽取別人意見,求大同,存小異。
(二)會議決定的事項在保密期間內以及會議討論的具體細節,任何人不得向外透露。